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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捐赠事件最新进展 股东质疑捐赠“不合理、不合规”
2020-12-04 11:03:05   来源:卖酒狼团队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10月26日,贵州茅台发布了“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公告中通过了6项议案,其中有4项“捐赠”信息格外“惹眼”:1.贵州茅台给贵州省见义勇为基金捐资200万元;2.为建设酒类火灾处置专业队捐资1200万元;3.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捐资2.6亿元;4.建设习水县习新大道捐资5.46亿元等。

对此,有茅台股东坐不住了,其公开在网络社交平台发文质疑,“贵州茅台董事会违反公司章程、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年内替我们中小股东捐掉了13.92亿元巨款!相当于每股被捐掉1元钱。”

茅台作为网络流量大户,此次被自家股东实名举报,引发了大规模的网络关注。从不断发酵的舆情走势来看,茅台的企业与品牌形象受到一定的冲击。与此同时,更有专业人士表态,作为国内白酒行业的“领军者”,茅台确实有责任站出来把话说明白。

股东质疑捐赠“不合理、不合规”

在梳理该茅台股东的发文内容后不难发现,茅台公布的捐赠信息确有需要解释的地方,一是不合理、二是不合规。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捐赠行为本身并没有任何值得“质疑、谴责”的地方,能力范围之内的回馈社会,理应受到褒奖。为何茅台的捐赠却能引起股东严重不满?

首先就是捐赠对象、捐赠用途、捐赠受益者“不合理”。其次,在程序上不合规,小股东甚至连“知情权”都没了,更不要说行使“表决权”。在这位茅台股东的发文中清楚的表达了以下几点内容:

1. 贵州茅台全款捐赠成为博鳌亚洲论坛2020年度战略合作伙伴是‘挂羊头卖狗肉’,对外宣传一律是‘茅台集团’;

2. 向仁怀市人民政府捐赠2.6亿元修建污水处理厂、向习水县人民政府捐赠不超过5.46亿元修建习新大道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侵害中小股东利益,拉动地方GDP,向地方政府输送利益;

3. 修建习新大道是有旧路的情况下再修新路,只为提速25分钟!原来5月10日开工建设的习新大道直到10月26日才公告。

4. 习新大道最为受益的贵州茅台同业竞争对手——习酒公司坐享其成却不用掏一分钱!

“向地方政府输送利益!”这样的词句被公然放到网上,无异于将茅台多年以来塑造的形象放到“火上烤”。

面对这样“激进”的质疑,10月29日,茅台方面给出了一个回复“我们查了相关规定和问了律师,我们的捐资是合法合规的。”

到此,事件还没有结束,茅台的“官方式”回答,显然没能平息这位股东的不满,并开始新一轮的提问。对此,茅台方面表示“我这个层面回答不了,邀请您到茅台当面沟通,如果您不能来,我们到北京当面解释”。

承担社会责任,还是牺牲股东利益?

有熟知内情的人士表示,事件的起因还是在茅台自己,在公布时间、捐款决议等方面确实缺少了事先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待回复的环节。单看这一点,茅台方面应该有大企业的态度,站出来承认自己确有忽略中小股东感受的“事实”。

如果在接下来的“你问我答”过程中,茅台方面还只是单纯的、硬性的强调捐赠“合法合规”,即使赢了“法理程序”却也会输了“人情道理”。

此外,对于举报者发表的“利益输送”“让对手获利”等言论,一是用词过于“激进”,主观情绪太重,难免有失公允,举报还是应遵循“先调查、再发言”的程序。

二是,将茅台捐赠的最终受益者、目的放到一边,茅台方面捐赠的款项确确实实是对社会责任的实践,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从这一点看,大家应该多给些谅解。

另外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有些人以“钱数不多,不影响茅台整体业绩”为由试图替茅台方面“解围”。这无疑是在害茅台,从头到尾举报茅台的股东都不是冲着“钱多少”,而是在质疑茅台没有顾忌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最好的应对,无疑是“开诚布公”,承担应承担的责任,说明应说明的问题。作为一家大企业,“和稀泥”的方式很可能招致更多问题出现。(文/卖酒狼团队)

关键词: 茅台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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