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资本邦了解到,11日,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中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是今年以来官方第四次提及“房地产税”。
会议中,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房地产税改革意在为随着经济回升可能出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提前降温,也是在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健康发展理念。
据悉,目前房产税仅在上海和重庆试点,迄今已满10年。
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在哪?广义的理解是,前者在房地产税范畴内,征税对象是房产,后者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但业内人士表示,近年热议的两者尽管名义上不同,实际上是一回事。
面对两城市房产税的试点带来的影响,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认为,上海和重庆两城市场的房地产税与房价有一定的关联度,尽管两城市市场热度不减,但不能否认房产税对两个地方的影响。如果没有试点的话,两地的房地产市场可能会更热。
于是,2020年,贾康呼吁海南、深圳两地也应该推出更高水平的房地产税改革。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倪鹏飞在去年底举行的《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发布会上也提到,应当以开征房产税带动长效机制的建设,尤其是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房产税。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今年5月6日撰文《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指出财税体制改革在“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其中“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被提及。
另在去年12月,刘昆在《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一文中,亦对房地产税有同样的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税立法依旧无确定时间。从今年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看,房地产税没有纳入立法计划,也就说明房地产税年内不可能出台。
这背后的原因主要在于开征房地产税条件仍不成熟。
张依群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刚刚摆脱疫情的困扰开始出现稳定恢复阶段,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加之国际格局日益复杂分化对国内经济社会带来的深刻影响,短期内出台房地产税的总体环境和条件还不够成熟。
他强调,“下一步,应该在试点基础上对房地产税进行重新设计,实行全覆盖低税率,最为关键的是要抓住房地产税法出台的时机,在经济释放出持续增长的明确信号后开征较为适合。同时,还要将房地产税和其他税制改革统筹设计,避免社会整体税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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