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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原董事长及秘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调查 律师:或引发投资者索赔
2021-06-11 16:00:32   来源:每日商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近日,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墨龙,代码:002490)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公司原董事长刘云龙及原董事会秘书刘民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本次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前期未及时披露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宜。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山东墨龙涉嫌虚假陈述,或引发投资者索赔。

2020年12月7日,山东墨龙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暨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山东监管局查明,2020年1月1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控人张恩荣与某自然人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张恩荣拟将其对山东墨龙的控制权转让予该自然人(或其指定的收购主体),具体转让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24.89%,双方约定了拟转让的股票每股价格。对上述事项,公司未及时披露。2020年3月24日、4月24日、4月30日,公司共发布了3次股票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未披的重大事项。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此外,山东监管局决定对刘云龙、刘民、张恩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厉健律师表示,暂定在2020年1月19日至2020年12月7日买入山东墨龙股票,并在2020年12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预登记。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在证监会作出处罚后,投资者方可起诉。索赔登记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20年1月1日至今)等。(记者 张采)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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