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不必要。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妇女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单位在分娩当月支付的平均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对生育保险性质的收费或者其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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